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年8月修订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组织及评定原则
学院成立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见附件1),严格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实施细则、结合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和创新成果的综合评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二、奖项设置、奖项金额及名额分配
参照学校奖项设置、奖项金额及名额分配指标。
三、评奖条件、评定对象、评定依据、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及评分细则
详见《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年8月修订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及时间节点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年8月修订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结合自己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实际情况,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csu.edu.cn/“创新成果”栏,将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在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填报个人申请表,并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9月20日12:00前向学院220办公室提供相应的纸质版支撑材料。系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高年级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创新奖学金可用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果。
2.学院初审、组织答辩及评审
9999js金沙老品牌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专家及成员对收到的申请材料集中审核。学院初步审核时间:2023年9月22日-28日。学院组织答辩及评审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
3.学院公示
公示时间:学业奖学金:9月28日—10月10日。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10月11日-13日。
学院在上述时间段将拟推荐人名单和已申请(或已答辩)未获评人名单(含综合成绩、排名、拟推荐获奖等级或未获评等级)按奖学金类型予以公示。
五、其他
1.申请者按《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年8月修订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如实申报,对以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手段申报、乃至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同时取消该生今后所有年度的申请资格。
2.院办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电话0731-89667220,邮箱yee@csu.edu.cn。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专家及成员名单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3:2023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文件-学生
附件4:关于印发修订后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研字〔2020〕67号)(1)